8月3日,香港反对派煽动发起“旺角再游行”,下午17时40分左右,有暴徒竟然拆走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,扔入海中。
仅仅几小时后,8月4日凌晨,十余名爱国爱港人士来到旗杆前,将一面崭新的五星红旗缓缓升起!香港东方报码,
升旗完毕后,爱国香港市民自发在国旗下唱国歌,路过的香港市民停下脚步肃立,其中一位路人在国歌声中向国旗方向敬礼。
这并不是暴力示威者第一次做出侮辱中国国旗、国徽等国家象征。7月21日,一群暴徒同样偏离获批准游行路线,转而冲击中联办,在国徽上洒墨水,并在外墙涂写侮辱性标语。
就香港海港城国旗被极端示威者降下并扔进海里一事,《环球时报》记者3日晚上致电香港海港城,询问其态度和对事件的回应,接线员记录下了问题,但表示可能需要等待五到七个工作日才能回复,因为当天是公共假日,公关部门相关人员并不上班。
3日晚间,在得知暴徒将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扔入海中后,全国政协副主席、香港特区前特首梁振英发帖表达强烈谴责:
有狂徒将尖沙咀天星码头的国旗卸下并丢入海中。此举必将引起全国人民极大愤慨,我作岀最强烈的谴责,并请全港市民提供资料,全力协助缉捕狂徒归案。
他在帖文中说:我悬赏港币100万元。任何公众人士向警方提供线索,缉捕今天在天星码头将国旗丢入海中的狂徒,一经法庭定罪,可得此赏格。
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8月4日凌晨表示,3日在香港油尖旺区的示威活动期间再次出现暴力行为,有部分激进示威者暴力冲击警署、破坏汽车、多处纵火等。此外,怀疑有示威者刻意破坏国旗,触犯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。
发言人强调,特区政府对于激进示威者目无法纪,蓄意破坏社会安宁,甚至挑战国家主权,予以强烈谴责。警方会严正执法,而使用暴力的违法示威者亦应受法律制裁。
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定罪,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。
关键词
本文为媒体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,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